舉發專利應俱備哪些資料
舉發所俱備的證據,例如:
• 在被舉發案申請日之前公開的刊物、報張雜誌等,但必須有確實的日期記載。若資料僅有外觀,則必須配合產品還有製造日期,再加上銷售發票,但發票上須有足堪認證的型號、品名等。
• 公司所印製的產品型錄,如上所述,要配合發票、產品,且每個證據上的型號必須一致且其日期必須在被被舉案請日之前。
• 有相同或類似之專利核准專利在先者.可以多件組合打.也可以單一對單一。
• 曾在政府主辦或政府認可之展覽會陳列公開超過六個月之後,才申請專利者。
• 該申請案所運用的技術,乃為業界習知的技術者,所能輕易完成,且未增進功效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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